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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勇锋钢材市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4-05-09

关于《勇锋钢材市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勇锋钢材市场地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勇锋新村北侧,占地面积为54078.40m2,该地块2000年前全部为农田,2000年地块内东南部区域建设成邯郸市常青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材批发销售)和邯郸市丛台区永丰机械厂(机械配件加工),2008年其它区域建成勇锋钢材市场,进行钢材批发销售。

根据邯郸市主城区低端市场整治提升的要求,本地块于20243月底开始进行拆除搬迁工作,地块拟开发用途为住宅、商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日修订)、《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年)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和《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发〔20173号)、《邯郸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邯政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司受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委托20244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现场监测调查共钻探15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34份(含4份平行样),土壤监测项目包括pH、建设用地45项、钒、钴、水溶性氟化物、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

该地块现场监测调查共钻探3口地下水监测井,利用地块外西侧原有地下水监测井1口,采集地下水样品5份(含1份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35项、镍、钴、苯系物、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

本项目地块土壤监测污染物检测值全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标准要求。

地下水监测污染物中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限值,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和硫酸盐均为地下水物理指标和一般化学性质指标,是地下水一般理化性质的综合表征,其数据主要受地下水区域性地质影响,无需进行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合所述,该地块可进行该地块规划使用,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