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2022 年度第5 批次建设用地03 号地块,位于新乐市木村乡木村。该地块一直为农田,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
本次调查范围为新乐市2022 年度第5 批次建设用地03 号地块,共占地面积为2808.7675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69093°,北纬38.40239°。本地块暂无明确规划。
2022 年5 月新乐市水利局委托河北大美环境修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收集了相关技术资料,制定了监测方案。我公司与具有CMA资质的石家庄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GB3600-2018 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土壤样品检测)和天津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GB3600-2018 表2 中14 项有机农药类土壤样品检测)共同完成了本次地块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我公司认真对监测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后,最终编制完成了《新乐市2022 年度第5 批次建设用地03 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共钻探3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7份(含1份平行样),土壤检测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重金属(表1基本项目7项)、挥发性有机物(表1基本项目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表1基本项目11项)、有机农药类(表2其他项目14项)检测项目分析。根据土壤样品监测报告,监测项目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在监测点位均有检出,检出数值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标准均不超标,监测项目VOC(挥发性有机物)、SVOC(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在监测点位均未检出。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可知,本地块土壤并未受到污染影响,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场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场地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委托单位:新乐市水利局
编制单位:河北大美环境修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1-6617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