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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正定新区1#污水泵站工程(正定县2022年第47批2号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2-05-18

本次调查区域为石家庄正定新区1#污水泵站工程(正定县2022年第472号地),位于正定新区隆兴路与太行北大街交口东北角,占地3951.2618m2包含本项目规划文件中的实用地(3004.250m2)和绿化地(946.977m2)。

该地块主要为农田,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2017年隆兴路建设临时办公用房占用南侧部分区域,用于临时办公,现已不再使用,后续即将拆除;该地块未来规划为污水泵站,用地类型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排水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弄清该地块环境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保障地块相关人群的人身安全,现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4河北大美环境修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石家庄正定新区市政工程局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收集了相关技术资料,制定了监测方案。之后我公司与石家庄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完成了本次地块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我单位认真对检测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后,最终编制完成了《石家庄正定新区1#污水泵站工程(正定县2022年第472号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项目地块于2022419日进行样品采集工作,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14(包含1个平行样品),监测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表1重金属VOC(挥发性有机物)、SVOC(半挥发性有机物)和表2中的有机农药类项目

根据土壤样品监测报告,监测项目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在所有监测点位均有检出,检出数值对照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地筛选值均不超标;监测项目六价铬、VOC(基本项27项)、SVOC(基本项11项)、有机农药类(14项)均未检出,同时本地块检测污染物检测值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

该地块调查结果可知,该地块监测污染物检测值全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同时本地块检测污染物检测值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

综合所述,该场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场地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可进行该地块规划(排水用地)使用。